校、院助学金

一、学校设立社会助学金


伯藜助学金

明基医院助学金

瑞华启梦助学金

“江苏福彩”助学金

正大天晴助学金

乐苗新生助学金


二、学院设立社会助学金


明德眼视光助学金(第四临床医学院)



具体评选项目根据当年协议而定。  

奖助项目的评选条件与管理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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