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设立社会助学金
伯藜助学金
明基医院助学金
瑞华启梦助学金
“江苏福彩”助学金
正大天晴助学金
乐苗新生助学金
二、学院设立社会助学金
明德眼视光助学金(第四临床医学院)
* 具体评选项目根据当年协议而定。
* 奖助项目的评选条件与管理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