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为何需要社会捐赠?
上世纪末90年代开始,国家鼓励高校自主筹资办学,时至今日,仅仅依靠国家对学校的财政拨款已经无法满足学校创办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医科大学、培养高水平医学拔尖创新人才的经费需求。南京医科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首批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医学院校,教育部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聚焦一流学科、一流附属医院和一流办学条件,凝心聚力、统筹施策、开拓创新、改革攻坚,正在朝着特色鲜明“双一流”医科大学的建设目标迈进,需要凝聚社会各界力量的支持,您的爱心捐赠将助力南京医科大学不断前进!
2.我想捐款的话,应该找什么部门?可以直接找院系和部门吗?
欢迎您首先与南京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联系,我们的工作人员会提供耐心、细致的服务。南京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07年6月经江苏省教育厅和民政厅正式批准成立,2014年通过江苏省民政厅评估,获评“4A级社会组织”,并于2020年10月再次获评“4A级社会组织”,2021年1月被认定为慈善组织,是专门接受和管理社会各界对南京医科大学捐赠的单位。
您也可以直接联系熟悉的院系或部门。相关院系或部门确认捐赠意向后,会直接与教育发展基金会联系办理后续捐赠事宜。捐赠给院系或部门的捐赠款属于指定用途的捐赠,仍需打入基金会的账号,由基金会根据您的捐赠意向设立院系或部门的专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
3.捐款人可否指定捐赠款的用途?
基金会尊重每位捐赠人的意愿,在此基础上,捐赠可以指定用途,也可以不指定用途。对于指定用途的捐赠,我们会根据捐赠人的想法与捐赠人共同签署捐赠协议。对于非指定用途的捐赠,我们将作为非限定性捐赠资金公益项目,由基金会负责人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审批使用。
4.目前南京医科大学有哪些项目最需要捐款?
目前学校需要支持的领域包括人才培养、教师发展、科学研究、校园文化、基础建设等各个方面。南京医科大学还可以根据捐赠人的意愿将捐赠款用于特定项目的开展与实施。欢迎联系基金会的工作人员。
5.我很愿意为南京医科大学捐款,但财力有限,请问捐款是否有“门槛”?
感谢您的爱心,不论捐赠金额多少,都是您对南京医科大学的一份心意,是对学校建设发展及学生成长的有力支持。我们对此表示欢迎和衷心地感谢。
6.向南京医科大学捐赠能否获得免税?
可以。南京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是具有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根据2007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2008年2月国务院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详细说明见基金会网站“免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