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做好南京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新闻舆论工作,增强基金会信息公开,树立基金会良好对外形象,更好地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及《民政部关于推动在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中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特设立南京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一章 基本原则
基金会新闻发布是基金会通过报刊、微信、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发布基金会的基本信息、治理信息、业务信息、财务信息以及其他重要新闻的活动。
(一) 基金会新闻发布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 坚持与基金会信息公开制度相衔接。做好基金会新闻发言人制度与基金会信息公开制度的相互补充、相互衔接,通过新闻发言人制度强化基金会信息公开,推动基金会治理更加公开透明。
(三) 坚持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闻宣传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客观、准确、及时地发布慈善公益新闻;坚持归口管理、统一发布。
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是基金会发布新闻信息的责任人,应根据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系统地做好全基金会新闻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主动引导舆论导向。其他人员未经新闻发言人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新闻信息。
(二)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通报南京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重大举措、重要活动和突发事件,拟定相应的宣传口径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其内容和口径须经基金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必要时应请示主管部门。
(四)建立基金会新闻预警和舆情监控机制,研究、掌握舆论导向及境内外媒体有关报道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五)在主管部门统一指导下,做好记者到基金会采访的接待工作。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的主要形式
(一)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发布新闻信息。
(二)通过互联网发布新闻信息。
(三)通过书面形式发布新闻通稿。
(四)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
四、新闻发布会的内容
(一)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三)涉及基金会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四)工作中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事项。
(五)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五、新闻发布会的审批与管理
(一)新闻发布会由基金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基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须到上级主管部门履行审批手续,获准后方可举行。
(二)新闻发布会内容和主题的确定,由基金会领导,根据工作和宣传的需要确定。
(三)例行的基金会新闻发布会,由基金会理事长审批;涉及全基金会工作的新闻发布会,根据基金会有关会议决议或理事长批示后进行;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新闻发布会的组织
(一)基金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监督指导本基金会的新闻发布会工作,包括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和社会舆论的反应以及会务工作等。新闻发布内容涉及到的有关业务科室协助负责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
(二)协助负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业务科室,应当提前准备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五百字,时间不超过八分钟;
2.背景材料,介绍与发布会内容有关的情况,为新闻发布稿的补充材料;
3.主持词,介绍发布会主题、简要背景、发布人、议程等内容;
4.其他宣传材料或光盘等电子产品。
(三)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必要时也可邀请上级部门领导、市领导或有关方面负责人发布新闻。
八、新闻发布会纪律
(一)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批。
九、其他
本制度自理事会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南京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6年9月
2016年—2019年南京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新闻发言人: 基金会秘书长 法晓艳
2019年—2022年南京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新闻发言人:基金会秘书长 岳国峰
2022年—至今南京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新闻发言人:基金会秘书长 俞宝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