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扬子江奖教金”
【设立单位】 扬子江药业
【设立时间】 2007年
【奖助对象】 对南京医科大学教育教学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奖励金额】 扬子江特等奖:10000元/人,扬子江优秀奖:5000元/人。
【评审条件】
从教学/管理工作、教学建设、教学成果奖、教学研究/教学管理课题、教材/教学管理专著、论文和其他教学奖励等方面进行评审。
【评审管理】
由校教学委员会组织“扬子江奖教金”评选工作。学校设立奖教金评选办公室,处理评选具体事务,对校教学委员会负责。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执行评选办公室职能。
【捐赠人及单位介绍 】
扬子江药业集团创建于1971年,是一家跨地区、产学研相结合、科工贸一体化的国家大型医药企业集团,也是科技部命名的全国首批创新型企业。秉承“求索进取,护佑众生”的理念,扬子江药业集团多年来沿着“创新为民、高质惠民”的道路不懈追求,取得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自1996年起,集团综合经济效益连续10多年排名江苏省医药行业首位、全国医药行业前五强,并跻身“中国企业500强”、“全国纳税500强”和“中国民营企业500强”。
江苏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支持南京医科大学医学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献身教书育人事业,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我国医学教育和卫生事业的发展,于2007年特在南京医科大学设立“扬子江奖教金”。